赖简越:
我局于2026年3月24日向您发出编号为深人社退待告字〔2026〕11010185号的《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我局已于2026年9月20日作出《文书更正告知书》。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文书更正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赖简越(身份证号:441381199606******)我局于2026年3月24日向您发出编号为深人社退待告字〔2026〕11010185号的《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现将上述文书中的文号“深人社退待告字〔2026〕11010185号”更正为“深人社退待决字〔2026〕11010185号”。
特此告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