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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经济鉴证的购买服务计划

2026/10/26 1.6w 阅读 348 点赞

为做好固定资产报废鉴证及专项审计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固定资产报废经济鉴证服务工作,现将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报废经济鉴证

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拟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止2026年6月30日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报废鉴证,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以便做好固定资产清查、报废处理工作。

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通过对拟报资产进行鉴证与清产核资,夯实年报编制和系统数据更新基础,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万元。

资金来源: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支出“委托业务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定注册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鉴定,梳理达到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清单,对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出具审核意见和经济鉴证报告,及对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后续处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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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