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限期举证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6/02/12 1.4w 阅读 205 点赞

济南市柏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广建:

你单位职工吴钦法向我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予以受理。2026年2月10日向济南市柏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因原址查无此人,故邮件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举证通知书。

吴钦法的申请事项为:认定吴钦法于2025年7月25日5时35分左右驾驶二轮摩托车上班途中,行至嘶八线金牛街东3米处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导致其受伤的情形视为工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申辩意见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你单位应向我局提交对该工伤认定申请案件的申辩意见及有关证据。逾期我局将根据相关证据,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办理。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