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6〕513号)有关要求,我委对2025年底前在我区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备案、未注销、未被取消备案资格的40家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检查,截至目前,共收到40家企业的年检材料,经审查,38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基本符合《办法》的有关规定,准予其通过2025年度年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年检合格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三、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要自觉接受监管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年检合格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要按照《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件、增减资本、分立与合并、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变更、清算与结业等。
四、本通知不作为年检合格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募资依据。
附件:2026年度广西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结果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