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6〕12号)要求,2026年继续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规模均衡增产。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以大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为目标,以提升粮食生产科技和装备水平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以新型种粮主体联接带动小农户为主要模式,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一)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选用优质高产杂交水稻品种、集中育秧、增密插(抛)秧、一喷多促、科学安全用药和科学施肥等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推动全区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需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
(二)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支持旱作粮油作物生产应用水肥一体化,重点支持简易型移动式水肥一体化,突破旱粮作物单产提升瓶颈。鼓励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甘蔗宽窄行套种花生等模式主体积极发展水肥一体化。
(三)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玉米应用精量播种、种子包衣、合理密植、地膜覆盖、关键生育期水肥协同管理、优化基追比例、重施攻苞肥、一喷多促、病虫草害综合防控、低损收获等技术。大豆推广应用高产高油或高蛋白耐密抗病品种、种子包衣、精量播种、合理轮作、合理增密、一喷多促、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马铃薯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的高产、抗病、抗逆、优质新品种及其脱毒种薯,轻简机械化、地膜覆盖栽培、大垄双行、抗旱保墒、病虫草鼠害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收籽油菜推广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秸秆深翻还田、精量播种、育苗移栽、合理密植、科学施肥、三沟配套防渍抗旱、一促四防、分段收获等技术。以上每个作物至少应用2种及以上技术。促进地力提升,推广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等措施,重点通过粪肥还田、种植绿肥、施用商品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原则上畜禽生产大县应选用粪肥还田措施。
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和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可以共同实施。
二、奖补对象及方式
(一)奖补对象。本资金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原则上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以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二)申报条件。项目县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奖补资金,申报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项目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规模种植主体的作物生产补助面积标准,单个规模种植主体单季落实项目面积原则上要在10亩(含)以上,丘陵地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标准可适当下调,但水稻、玉米、马铃薯要求在10亩(含)以上,其他粮油作物不能低于5亩,并要求相对连片实施。
(三)奖补标准。本项目提前批和第二批资金共1.8亿元,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奖补。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的,项目区水稻单产同比高于去年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不超过400元。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新建水肥一体化设施,种植一季旱粮作物每亩补助不超过300元;种植两季及以上旱作粮油作物每亩补助不超过400元。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推广应用上述技术,且项目区作物单产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止“垒大户”。对采取间套种和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粮油作物补贴标准和认定补贴面积,由各地对照单种方式的年亩单产或总产值增加情况确定,重点补贴能够显著提高亩农作物产出量或产值的间套种粮油作物。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各市要指导项目县于本方案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作物、区域范围、面积规模、实施内容、奖补标准、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
(二)严格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实施内容、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措施,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核实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并收集好主体相关记录信息,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应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四、有关要求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项目县实际强化项目统筹设计,指导项目县科学选定技术措施和奖补标准,充分挖掘单产提升潜力;加强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县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督促指导各项目县抓好项目落实。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指导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全过程档案,记录技术措施落实、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总结推广各地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监测重点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系统(https://jtncml.moa.gov.cn/login.html),完善经营服务地块、奖补情况等信息,聚焦单产水平、带动能力等方面开展监测。项目资金原则上要在年底前支付完成。各市要督促项目县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中的关键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及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确保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不偏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本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任务下达以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表现突出的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对执行不力或绩效低下的相应扣减或取消后续资金支持。请项目县于2026年8月底前将附件1、附件2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2月10日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工作总结(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一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附件3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韩富任,联系电话:0771-2182760,电子邮箱:gxnctzzyc@163.com。
附件:1.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2.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
3.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
附件1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省份: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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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参与项目名称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公斤/亩) |
去年该主体亩产水平 (公斤/亩) |
当地平均 亩产水平 (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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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水稻 |
例: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若主体去年未参加该项目此空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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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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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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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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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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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计划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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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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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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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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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应用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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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产提升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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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 ||
附件3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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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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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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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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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情况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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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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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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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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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技术措施及佐证材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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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单产提升成效 (包含:1.实际单产;2.同比去年该主体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3.相比当地平均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 |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