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 李学文 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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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北京裕晟弘科技有限公司 | 李学文 | 男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