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司通〔2026〕67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综合评审、择优遴选、组织考察等程序,研究确定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室等198个集体、景影等565名个人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书面形式以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或直送自治区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859139、557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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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