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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海市2026年下半年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6/10/18 1.2w 阅读 276 点赞

为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北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地域范围

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房源范围

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及备案时间、购房人缴纳契税完税时间,均在本次购房补贴实施时间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产权车位)。二手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法拍房、人防车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活动前,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在补贴活动期间撤销,又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对象

1.购房补贴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房屋买受人、契税纳税人主体保持一致。

二、补贴时间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补贴时间: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受理时间: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工作日)。

三、补贴标准

(一)补贴资金总额600万元。补贴活动截止前补贴资金兑付完毕的,由我局对外发布补贴活动终止公告。

(二)补贴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总额,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某笔补贴全额的,按剩余额度实际支付,不足部分不再补发。

(三)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5000元/套。

(四)产权车位:1000元/个。

(五)每类补贴同一购买人和同一房屋(车位)只能享受1次。

(六)本次市本级补贴可与《2026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方案》政策叠加享受。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北海市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免提供)。

(三)契税《税收完税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北海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

实行线下受理,申请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与北海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779-2032163)领取申请表格,并按材料清单提交相应材料。

(二)资料核验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补贴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贴申请受理后,按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程序审核流程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因申请人提供账户信息错误造成拨付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严禁通过恶意退签重签等手段套取财政补贴。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追回全部已拨付补贴资金。

(二)购房人领取补贴后申请撤销商品房网签备案的,须先全额退回已领补贴资金,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三)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文件执行。

(四)本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0779-2032212、2032163。

附件:北海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模板)

2026年10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