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生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区公开招收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踊跃报名。
一、培育对象
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乡土文化能人等。鼓励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和返乡青年群体参训。上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本年度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次的培育。
二、培训班详情
自治区本级培育任务由12所培育机构分别承担,采取集中授课、实操实训、跟踪服务等方式开展培育,培训班安排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培育主题,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完成报名即可,已在各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报名的人员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1.咨询培育机构,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登记;
2.向户籍或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名申请;
3.通过官方统一发布的报名链接或二维码线上填报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rXLYvpr.aspx#。

报名二维码
(二)报名时间。所有班次于8月-11月陆续开班,各班次具体报到、线下授课时间以培育机构正式开班通知为准。
(三)报名要求。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等。
(四)资格初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培育机构,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确定人选。确定学员名单后,培育机构电话通知录取学员,告知开班准备事项。
(六)培训费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期间食宿及培训费用,常住地至培训地点的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参训学员自行解决。
四、其他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71-5829773。
附件: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安排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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