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函〔2019〕39号
关于市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各市直养老保险统筹企业,局机关有关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养老保险服务流程再造,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确定在市直范围实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网上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退休审批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目前,市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已进驻泰安市政务服务大厅,在社会保险服务区设立VIP室,受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申报业务。市直企业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办理职工退休审批等相关业务。
二、全面实行退休审批网上申报
市直各养老保险统筹企业自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退休审批网上申报,包括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各参保企业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rsj.taian.gov.cn/),自主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扫描上传申报材料
按照有关退休申报材料要求,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档案材料要件扫描形成电子档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扫描申报材料上传,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业务VIP室工作人员代为扫描上传。
(二)审核审批退休资格
市人社局退休审批行政科室接收网上申报材料后,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自动生成退休审批表。
(三)打印审批表进行公示
退休审批表通过网上服务系统自动推送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电子退休审批专用章的退休审批表,组织退休公示。如需加盖审批专用章原章,可携带退休审批表到VIP室办理。
(四)计发退休待遇
公示结束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信息由市人社局退休审批行政科室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推送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作退休减员并进行待遇计发。
三、其他事项
(一)配齐设施设备。各参保企业要按照职工退休审批网上申报要求,配备必要的电脑、扫描仪等设施设备,确保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参保企业要认真落实职工退休有关政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职工档案资料进行扫描上传。材料要确保全面完整、真实有效,确保职工按时足额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三)定期抽查检查。市人社局将加大对已审批退休人员的抽查检查力度,现场审核退休人员有关原始资料。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进“一链办理”。局机关有关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流程再造、优化服务要求,以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不断完善人社业务“一链办理”服务流程。在办理退休职工减员、退休待遇核算等业务时,不得让用人单位提供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等能够通过内部流转获取的资料信息。
退休审批咨询电话:6991809 6988779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6995819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78-1234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