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落实落细政府采购政策,通过“三全”举措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全流程线上交易,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依托预算一体化和“苏采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等全流程线上操作,让数据“多跑腿”、供应商“少跑腿”,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简便高效。1-8月,全市通过“苏采云”系统线上采购项目504个,合同金额13.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2.12亿元,节约资金率13%。
二、全环节政策倾斜,强化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对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在专家评审环节,用足价格扣除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在合同签订环节,提高预付款比例。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缓解中小企业垫资压力。今年以来,我市中小企业累计获得政府采购项目合同412个、占比超80%,合同金额超10亿元。
三、全方位服务保障,缓解供应商资金调度压力
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在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督促采购人通过电子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今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具电子履约保函223笔,减少企业资金负担1643.44万元。规范采购费用管理。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严禁将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中标供应商,电子采购文件及下载服务一律免费。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积极推广“政采贷”政策,建立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机制,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便捷化的金融服务。政策执行以来,我市累计为493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