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行政执法证声明作废的公告

2026/11/02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488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有关规定,现将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执法单位名称: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持证人员姓名:张正国,行政执法证号:15010930056,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韩纪生,行政执法证编号:15010930158,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吕建强,行政执法证编号:15010930164,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

现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