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亮、周瀚杰:AI赋能农业,如何走出“建得起、养不起”怪圈?
近一年来,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与农业的融合明显提速。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进一步部署“推进人工智能运用和智慧农业发展”。政策持续发力,推动AI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2025年,我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已超过30%,农用无人机保有量超过30万架、年作业面积达4.6亿亩。数字技术与智能装备加快走进农业生产一线,为AI进一步赋能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然而,加快布局也需关注财政投入的可持续性。农业AI应用需要算力、数据集、观测网络和智能装备等前期投入,而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季节性又使投资回报需要较长时间。其中,基础数据和共性服务具有公共属性,需要财政支持;经营性装备与应用服务则需要经营主体共同参与。随着大模型、智能体和智能装备不断迭代,地方若只重一次性采购、忽视后续运营,容易陷入“建得起、养不起、用不久”的困境;重硬件轻数据、重建设轻运营,还可能造成设备闲置和财政资金低效使用。如何在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同时,加快农业数智化建设,成为地方政府需要破解的关键命题。
对此,应从以下三方面提前布局,多措并举夯实AI赋能农业现代化的根基。
一是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涉农数智化建设。由于涉农数智化建设具有多元受益属性,应在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的基础上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机制,通过投入资金多源化减轻财政负担。一方面,激发内生动力,有效组织农业生产者。通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协同能力,建立利益分配与风险共担机制,激发农业生产者的持续投资意愿,形成稳定的建设主体。组织化程度关系着涉农数智化建设成效,既要增强经营主体的长远规划意识,也要通过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汇集分散需求,提高装备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把着力点从“买设备”转向“买服务”。农户可通过按亩付费、以租代售、分时租赁获得植保飞防、变量施肥、智能巡检等服务,减少一次性购置智能装备的负担。地方政府应顺势而为,把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多用于“补作业、补成效”,以作业量、服务农户数和服务质量衡量资金使用效果。与此同时,要用好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为涉农AI服务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轻资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题。财政支持应与市场需求相衔接,避免项目建成后缺少使用主体和运营收入。在试点选择上,应优先在农业基础好、市场区位优的县市先行先试,围绕智能农机协作平台、智慧农(牧、渔)场等项目,探索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模式,增强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
二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夯实AI赋能农业的基础,降低财政投入强度。各级政府应提前在辖区内开展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首先,标准化有助于为涉农AI模型训练提供高质量数据。国务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建设大规模、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标准和规范”。通过政策引导,规范农业生产记录和数据采集,系统性生成结构化、可机读的数据,减少数据碎片化带来的整理和训练成本。其次,标准化可降低智能终端设备的落地门槛。完善技术接口和数据格式规范,提高无人机、机器人、传感器与模型的兼容性,避免各搞一套“土标准”带来的重复建设和适配成本。地方应主动对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一次投入、多方复用。在尊重不同作物、区域和生产条件差异的基础上,促进数据互通和设备协同,让农业生产者能够以较低成本接入智能化服务。最后,标准化可为分级奖补提供依据。《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提出建立智慧农(牧、渔)场数字化场景认证体系,地方可结合相关标准完善评价办法,把应用能力和实际成效作为支持依据,推动农业生产模式从“个体经验”向“数据驱动”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打造差异化品牌,为智能营销和农产品增值提供支撑。良好品牌能为智能营销体系提供信任背书与内容抓手。具有市场认可度的农副产品在利用AI进行精准推送或开展虚拟主播营销时,更易获得消费者信任,有助于提升营销转化效率。这也要求经营主体把品牌建设建立在稳定的产品品质之上,使智能营销与生产管理相衔接,让品牌信誉成为持续的竞争优势。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人工智能+’农产品流通发展”。借助消费大数据分析与生产端反馈,AI可以帮助经营主体更好把握市场需求、推进“以销定产”,减少滞销带来的资源浪费。因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引领农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将农副产品品牌建设与AI技术应用相结合,探索“AI+品牌溯源”“AI+内容生成”等应用,用可验证的生产和质量数据为品牌背书。通过品牌价值与流通效率的共同提升,增强优质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经营主体持续投入智能化建设创造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破解财政瓶颈,归根结底要处理好“政府有为”与“市场有效”的关系。政府把钱花在标准、数据集、基础设施和联农带农机制上,把经营性环节交给市场,把运营成本摊薄到服务之中,才能走出“财政背包袱、设备睡大觉”的困境。同时,应通过明晰的数据权属和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不仅是数据的提供者,更是增值收益的分享者,让智能化发展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迟亮单位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作者周瀚杰单位系上海海洋大学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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