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1月23日下午,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翁斌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国旗鲜红、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宣誓仪式开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国徽领诵誓词。

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州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向宪法宣誓。记者 王洪 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本次大会通过的州人大民族与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整齐肃立,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国徽跟诵誓词。宣誓仪式庄重而神圣,铿锵有力的声音,作出了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