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楚雄州拟认定第十五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

2022/12/13 1.9w 阅读 489 点赞

根据《楚雄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楚政办通〔2007〕16号),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推荐、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集中审核材料、实地核查、征求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意见、专家审查、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拟认定楚雄和康中草药有限公司等59户企业为楚雄州第十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3日至19日。

若对认定的州级龙头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44号 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3122559

邮 箱:cxlspbgs@163.com

联系人:黄先生、和女士

楚雄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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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