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的决定

2020/10/30 1.6w 阅读 403 点赞

(2020年10月3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的议案》。会议决定,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每年冬至日我州彝族年,放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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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