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云南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3家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

2020/04/02 1.3w 阅读 115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厅字〔2018〕2号)精神,州文明办委托第三方“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对驻楚的67家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校园)2019年度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了年度复查测评,复查测评结果经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2020年第二次部务会议研究,对复查测评总成绩低于75分的单位,为防止出现“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倾向,决定暂停云南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州广播电视局、州政府研究室3家单位2020年一年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通报的3家单位吸取教训、认真整改(整改期限至今年12月),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坚持重在日常经常建设,推动文明单位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楚雄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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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