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急寻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同机乘客的通告

2020/02/02 1.5w 阅读 184 点赞

云南省楚雄市1名男性,57岁,经楚雄州医疗机构诊断,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评估确认,报省疾控中心复核,于2020年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该患者于1月22日19:30时,乘坐由武汉飞往昆明的MU2482航班(X仓,座位号41L)。目前该患者已在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楚雄市境内的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观察。

鉴于您与确诊的患者共乘以上航班,存在感染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选择最快、路程最短、人少的路线(最好专车),到达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1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选择最快、路程最短、人少的路线(最好专车),到达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同乘人员请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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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