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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

2018/10/21 6.0k 阅读 410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各级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州16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此次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完毕并由督办责任(牵头)单位进行验收审查后,按照程序报请州安委办摘牌销号。

州政府督查室、州安委办要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验收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楚雄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名单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