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免:
何文明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罗富生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 免:
黄雨倩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杜 勇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3年12月26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免:
何文明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罗富生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 免:
黄雨倩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杜 勇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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