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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李梅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2023/05/18 2.0w 阅读 406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3〕142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 梅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

李会琼 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松林 任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

顾仰军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永翔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 健 任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江平泉 任楚雄州信访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