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2〕304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阳光绪任楚雄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杨 波 任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孙正新 任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寇 燕 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荣星 任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永锋 任楚雄州博物馆副馆长(副处级,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李海昌 免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白 明 免去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增清 免去楚雄州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