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6〕80号、115号、117号、141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琚华良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唐聆燕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
许华荣任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待遇);
刘显昌任楚雄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免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杨雪斌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陈长来免去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杨金智任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映山免去楚雄州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钟继红免去楚雄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职务;
李能任楚雄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
罗如贵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文浩任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起自敏任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绍宝任楚雄州农业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待遇),免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文萧翰任楚雄州林业局副局长;
鲁泽强任楚雄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彭长达任楚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宋景全免去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陈春富任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之忠任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明新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周有方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高正友任楚雄州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局长;
张战友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保全免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彪免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丽君免去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尹云莲任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
何 平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副局长;
李忠贵任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副处级);
毕志强任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副处级);
张百舸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李松禄免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李敏免去楚雄州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罗世文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局长(正处级),免去楚雄州林业局副局长、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树荣任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
李援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彦免去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毕承太免去楚雄州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蔡琼华免去楚雄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毕剑华任楚雄州司法局副局长;
崔学政免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祥免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清华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瑞泽任楚雄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跃生免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生免去楚雄州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武云兵任楚雄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赵李任楚雄州统计局副局长;
罗兴贵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涛聪任楚雄州招商合作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积昆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鸿康任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向波任楚雄州森林公安局局长(副处级)、督察长(兼);
樊宗海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聪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国伟任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