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5〕80号、97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孟培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李绍宝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楚雄农业学校校长职务;
席家永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楚雄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州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周 刚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楚雄州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建明任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闵 珏免去楚雄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李万翔免去楚雄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楚雄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鲁延森免去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楚雄州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绍喜免去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楚雄州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徐俊梅免去楚雄州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段联嵩免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 翔免去楚雄农业学校副校长、州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 静免去楚雄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朱 斌免去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职务;
周志海免去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龙光明免去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段光洪任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 祥免去楚雄州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刘 伟任楚雄州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谭学超免去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应宽免去楚雄州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肖荣祥免去楚雄州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丁似莲免去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文芳免去楚雄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李如宗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 鹏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绍文免去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宋志峰免去楚雄州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毛德培任楚雄州地震局副局长。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