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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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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确立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当前,安徽省正在全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然而,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仍存在研发投入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8月16日,市委孟景伟书记在市科技局调研时强调:“要围绕安庆目前主导产业及未来重点发展的细分领域,修订完善现有科创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由要我研发向我要研发转变”。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1为贯彻落实孟书记讲话要求,市科技局在学习借鉴北京市通州区和省内其他地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安庆实际,形成《安庆市加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

2.8月28日,召开部分企业、科研机构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经过多轮修改后,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9月25日,市科技局发函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部分企业意见,并挂网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共收到9个市直部门、12个县(市、区)、32家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36条,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采纳和部分采纳的意见5条。

(三)审查评估

1.10月21日,市发改委出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评估意见函》。

2.10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送审稿)>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复函》。

3.10月31日,市司法局出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会议审议

11月10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11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三章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第二章支持措施,总体是着眼支撑科创资源倍增工程,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主线;围绕研发投入、重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支持政策。第三章附则,明确了资金保障、使用监督和违规处理等,规定了办法的实施主体和有效期。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针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不好、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对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同比增长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分档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2.支持重大技术攻关。为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市“2+4+2”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依据上年度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同比增长额排序,排前10名的企业进行发榜,对揭榜成功的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按照《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3.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及风险,促进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对企业购买高校技术成果和校企联合技术开发类项目,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且单个合同当年实际支付额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单家企业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采取即申即享方式兑现。

4.支持科创平台建设。为支持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新增的国家级、部委级、省级科创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省级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一定补助。为实现院士工作站的突破,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定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同时,对省级及以上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和概念验证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当年为市域内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获得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照最高5%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采取即申即享方式兑现。

5.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为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按企业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等合同实际付款额最高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采取即申即享方式兑现。

6.支持应用场景建设和示范。为强化应用场景建设,对省级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项目立项的企业、成功揭榜省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项目的企业以及对获评省级场景应用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支持。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7.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激励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8.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引导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获评的国家级科技领军企业和各类省级科技领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9.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参加创响中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和创业安徽比赛,且相关成果在市域内落地转化,对获得国家赛和省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一事项获得两项以上奖励的,按就高原则予以奖励采取即申即享方式兑现。

四、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为政策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

2.监督管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获支持企业须配合监督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市科技局有权收回资金并依法处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3.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做好本办法的解释和组织实施,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安庆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平台建设科

解读人:杨大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6-5545237

电子邮箱:aqkjjzck@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