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楚雄州民政局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

2018/08/28 7.7k 阅读 511 点赞

2017年度,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检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持续健康发展。州本级应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93个,实际参检179个,参检率92%,年检结论为合格的 167个,合格率93%;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8个,占参检总数的4%;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 5个,占参检总数的3%。现将州级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下列14个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

1、楚雄州夕阳红家教补习中心

2、楚雄雁峰外语培训学校

3、楚雄知音业余文化艺术学校

4、楚雄老拨云堂彝药研发中心

(二)社会团体10个

1、楚雄州彝族文化对外交流协会

2、楚雄州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3、楚雄州家具协会

4、楚雄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5、楚雄州兰花协会

6、楚雄州彝文书法研究会

7、楚雄州京剧爱好者联谊会

8、楚雄州电子计算机学会

9、楚雄州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10、楚雄州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下列8个社会组织为基本合格

1、楚雄州图书馆学会

2、楚雄彝族自治州洞经音乐研究会

3、楚雄州伊斯兰教协会

4、楚雄州桥牌协会

5、楚雄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6、楚雄州观赏石协会

7、楚雄州丽音艺术团

8、楚雄州李亚威影视演艺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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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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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