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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深圳市引才伯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1/03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24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参与人才招引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我市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25〕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6年度深圳市引才伯乐奖申报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指在深圳市注册、依法在深圳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下(包含本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经认定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业人数以最近养老保险费缴纳人数为准。企业相关资质应在2026年10月15日前处于有效状态。

  (二)社会团体。指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

  (四)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指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主办或承办部门直接委托组织开展赛事活动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引才伯乐奖的申报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且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应遵守法律法规,自引进后至申报奖励审核通过之日在深圳市工作,并按规定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引进的各类人才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3)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人才引进时间的计算,以首次与在深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起始时间、首次在深缴交社会保险费最早时间为准;属于境外人才未在深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以首次与在深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起始时间、首次在深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最早时间为准。

  (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条件

  1.2025年期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高端紧缺岗位清单是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2024年、2025年发布的深人社发〔2024〕31号文、深人社发〔2024〕60号文、深人社发〔2025〕42号文、深人社发〔2025〕48号文发布的高端紧缺岗位清单。

  全球知名高校,是指在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意两个榜单前150名高校,排名以本通知发布当日最新榜单为准。

  2.新引进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新引进的人才应为毕业于全球知名高校的博士、硕士。

  (2)申报单位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时年龄未满35周岁。

  (3)申报单位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应落户深圳(港澳台及外籍优秀青年人才除外)。

  (4)申报单位应为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5)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在申报单位连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9个月,且申报奖励时仍在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3.新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为新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3)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新引进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4)新引进的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需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连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报奖励时仍在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2024年12月期间在本市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首次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从市外(含国、境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如在上一年度申报期内,因人才引进时间未满12个月未能申报的,可在本年度进行申报。

  (5)引进人才应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中相应岗位的“岗位薪酬要素+学习经历要素”或“岗位薪酬要素+工作履历要素”。

  (三)社会团体申请条件

  社会团体协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且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四)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申请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协助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五)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申请条件

  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2025年度引进获奖的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落地深圳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落地深圳是指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的主要成员首次来深创办企业并开展实际经营,且具有符合实际经营相适应的场所。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的主要成员应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直接持股不低于10%或为创办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

  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引进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落地深圳时间以参赛团队(项目)主要参与人创办企业在深圳注册时间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每新引进1名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新引进1名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较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可最高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

  “高端紧缺类人才”是指“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五星岗位”人才,“较高端紧缺类人才”是指“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四星岗位”人才。

  2.每新引进1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新引进一名符合条件的硕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社会团体、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

  经社会团体、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协商同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协助引才单位(社会团体或各类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各自按照上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才奖励金额的50%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同一社会团体或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深圳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

  每新引进1个参加该项赛事并获奖的市外(含境外)团队(项目)落地深圳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承办机构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材料清单

  (一)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2.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2)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的任职材料。(任职文件及发布任职文件的办公系统截图)

  (3)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出具证明材料,需体现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人才工作岗位、岗位职责符合“20+8”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五星或四星岗位要求(模板见附件1)。

  (4)《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包含过去12个月与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相关的工资、薪金、奖金所得,股权、期权所得及与该岗位相关的其他收入;如引进人才为境外人才,无在深社保缴纳记录的,需提供能体现首次在深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5)引进人才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学习经历要素”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学历需教育部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人才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工作履历要素要素”的,需提供相关工作履历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7)申报单位出具诚信申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新引进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2)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税款所属期含括2025年度及至2026年9月止)。

  (二)社会团体、(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

  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一同申报,提供与社会团体关系证明材料(如入会协议、会费缴纳发票等)或入驻产业园合同及租金缴纳发票或租金缴纳银行流水。

  (三)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

  1.承办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的委托协议。

  2.引进团队或项目获奖通知及证书。

  3.引进团队或项目落地深圳创办企业的工商备案信息查询单(应包含注册登记时间、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股东信息)。

  4.引进团队或项目落地深圳创办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五、业务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27日。

  2.申请网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sz.gov.cn/)——“人社服务中心”搜索“深圳市引才伯乐奖”。

  (二)审核

  1.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于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于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申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申报条件的,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材料或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进一步核查,进一步核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告知其理由。

  (三)资金发放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引才伯乐奖”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引才伯乐奖”奖励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支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培养、宣传、服务保障等。

  (二)相关名词解释。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16〕32号)的规定,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

  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生产企业。

  5.“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规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6.高端紧缺岗位清单网址如下:

  深人社发〔2024〕31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472010.html

  深人社发〔2024〕60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930241.html

  深人社发〔2025〕42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399104.html

  深人社发〔2025〕48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475266.html

  7.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查询网址: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

  QS世界大学排名查询网址:https://www.qs.com

  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查询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查询网址:https://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获取途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选择“特色应用”——“纳税清单打印(深圳)”,在税款所属期选择相应的起止时间即可查询、下载。如需提供能体现“首次在深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应在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时,将“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选为首次在深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月份的上一月份。比如人才于2025年7月首次在深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则“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应选2025年6月。

  (四)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申请时间,若在申报日期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内申请,需自行承担因资料不齐全被审核部门退回补正而导致逾期申报的风险。

  (五)申报单位采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信息等手段,或者违反信用承诺,骗取奖励资金的按《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XXX同志工作情况的证明(高端紧缺岗位清单)

             2.诚信申报承诺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