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根据沪教委学〔2026〕13号文件要求,现对做好松江相关用人单位推荐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破格获得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资质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松江区范围内;
2、2026年有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
3、用人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或者用人单位注册资金未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
注意: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松江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单位资质申报信息表(不符合申请主体条件)(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属街镇(开发区)推荐函。
(三)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2026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取得“信息登记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5月18日前,提交至属地街镇(开发区);
2、各街镇(开发区)于5月22日前,将汇总名单及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荣乐东路2378号一楼职业介绍科)。
二、申报成为重点扶持用人单位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松江区范围内;
2、符合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申请主体条件的,且本年度有实际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需求的单位;
3、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确需重点支持、扶持的。一般以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高转项目的用人单位,或是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总部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先。
(二)申报材料
1、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2026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后下载打印的材料;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所获荣誉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承担高转项目、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总部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6月4日前,提交至属地街镇(开发区);
2、各街镇(开发区)于6月11日前,将汇总名单及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荣乐东路2378号一楼职业介绍科)。
(四)注意事项
2025年已申报并认定通过的用人单位仍需重新上报。
三、申报成为可接受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的松江新城重点区域用人单位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松江新城重点区域的;
2、符合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申请主体条件,且本年度有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需求。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松江区非上海生源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单位资质申报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2026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取得“信息登记号”;
2、2026年6月4日前,用人单位将附件2申报表提交至属地街镇(开发区),各街镇(开发区)做好用人单位的资质审核工作;各街镇(开发区)于6月11日前将用人单位申报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区就业促进中心(荣乐东路2378号一楼职业介绍科)。
(四)注意事项
1、本市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2、2025年已申报并认定通过的用人单位仍需重新上报。
松江新城区域划分请咨询具体区域所在街镇经开区。(经开区,永丰、岳阳、中山、方松、广富林街道全域,车墩镇全域,新桥镇和石湖荡镇部分区域属于松江新城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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