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立足地质灾害防治严峻形势,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作为重大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德政工程抓实抓好,坚持“应搬尽搬、能搬快搬、愿搬先搬”原则,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区域,“搬”进幸福里、“搬”出好日子。
州委、州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州、县两级组建由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深度融合;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5级挂联包保责任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强化政策统筹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92亿元,其中1.59亿元已拨付到位;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与各类资源;针对全州182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一点一策”搬迁方案,明确责任链条和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3种模式,帮助2086户、7973名受威胁群众,彻底告别“雨天愁、夜间忧”的生活环境,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清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分步启动、有序推进”原则,第一批626户中已有516户完成入住,剩余的110户将于6月底完成搬迁,第二批1460户计划12月底前完成搬迁。
在全省率先探索推出“五个五”工作法,通过“五联协同”整合跨部门资源、“五送直达”下沉一线服务、“五步同频”规范建设流程、“五减五提”优化政务服务,构建全链条高效推进体系。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对安置点用地手续实行“即报即审、快审快批”,构建“规划先行、容缺受理”机制,提前启动集中安置点选址、评估、“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为施工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创新推行片区指导模式,组建专业技术帮扶团队下沉南华、大姚、武定等县市,分类指导开展灾害评估、用地报批、规划设计、增减挂钩等工作,为避险搬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创新实施挂包领导视频监控施工现场机制,强化集中安置点建设进度和安全生产跟踪督促;成立建房理事会,引导群众参与建房全过程监督。
制定印发《楚雄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关键问题及指导意见》,逐一攻坚安置选址、用地保障、资金筹措、旧房拆除等关键环节。在安置点选址上,严格落实“四避开”原则,切实做到“五靠近”要求,已完成全部安置点选址,同步开展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期要素审查,确保安全合规;在用地保障上,统筹存量建设用地与旧房拆除后增减挂钩腾退指标,优先保障安置点用地,涉及占用耕地采取“大占补”统筹;在资金筹措上,按“7+7+7+N”政策包落实,构建“补助资金直达农户、公共配套专账管理”的“双线拨付”机制;在旧房拆除上,明确建新拆旧“硬”标准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群众“两头跑”以及“拆一半留一半”“拆主(房)留偏(房)”“拆偏(房)留主(房)”等不规范现象。
在权益衔接上,保障搬迁群众原有合法耕地、林草地等生产资源权益,确保群众“搬迁不丢权、增收有来路”;在就业帮扶上,建立“培训—就业—跟踪”全链条服务机制,实施搬迁群众技能提升、产业扶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结合搬迁劳动力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车间就近吸纳、劳务协作对外输出3类就业渠道,夯实搬迁群众增收基础;在公共服务配套上,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群众生活便利;在基层治理上,探索“党建+网格+搬迁群众”治理模式,将安置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成立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召开院坝会等方式,收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快速融入新环境,切实做到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