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石家庄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97年6月25日石家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21年6月1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正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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