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双柏县参保,我儿子在昆明市参保。没想到他这次住院,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能给他用了,一下就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而且,账户里的钱还能给我儿子交居民医保,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社区医院就诊的李先生对楚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连连称赞。
自2022年7月1日楚雄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正式落地以来,州医保局通过“提待遇、扩共济、优服务”三项举措,推动政策见效、群众满意度提升。
提待遇,降“门槛”提比例。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分别由30元、60元、90元降至20元、40元、6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调整为高10个百分点,最高可报销70%。全州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超出部分按住院待遇报销,普通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正式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扩共济,个人账户全家通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同时,还可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优服务,基层购药更便捷。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医保目录药品、基本药物及集采药品备药品种和数量,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可凭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执行与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截至目前,全州参保职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431.88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03亿元。411.88万人次通过使用家庭成员医保账户共济功能,共济支出4.43亿元,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