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改善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报请州政府审定同意,州民政局联合州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202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上调全州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
本次提标具体调整如下: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4元提至每人每月76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7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00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6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99元;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保持每人每月2010元不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7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400元。
新标准落地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群体兜底救助力度,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