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咸宁市直2025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联系人:彭 鑫 监督电话:0715—8154185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我局对举报或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附件:1.关于咸宁市直2025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方案的说明
2.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1月4日
关于咸宁市直2025年度新能源公交车
运营补助分配方案的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6〕116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下发到市直用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的资金为236万元,市直公交公司分别是咸宁市枫丹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湖北省农村客运补助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按车辆标台数且折算到月给予补助”的规定,计算2025年咸宁市直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标准。新能源公交车补助金额(2360000元)÷市直公交车标台月(2433.6)=969.756739元/标台月。具体分配金额如下:
1.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营运标台月为1161.6标台月,补助金额为(1161.6×969.756739)=1126469.43元;
2.咸宁市枫丹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营运标台月为1272标台月,补助金额为(1272×969.756739)=1233530.57元。
附件: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2025年全年) | ||||||||
填报单位:(盖章)_咸宁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_ 填报时间:_2026-10-26_ 填报人:_彭鑫_ 联系电话:_15739296040_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湖北 | |||||||
地市 | 咸宁 | |||||||
县(市、区) | ||||||||
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数量(辆) | 36 | 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辆) | 36 | 新增及更换比重(%) | 100.00% | |||
运营里程达到补贴标准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 | 标台数 | |||||||
0.5 | 0.7 | 1 | 1.3 | 1.7 | 2.0 | 2.5 | 合计 | |
香城 | 0 | 208 | 756 | 200 | 0 | 0 | 0 | 1161.6 |
枫丹 | 0 | 0 | 1272 | 0 | 0 | 0 | 0 | 1272 |
合计 | 0 | 208 | 2028 | 200 | 0 | 0 | 0 | 2433.6 |
1、本表由交通运输部门填写,统计期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2、“标台数”按照以下系数换算: 车长(米) ≤ 5 ﹥5-7 ﹥7-10 ﹥10-13 ﹥13-16 ﹥16-18 ﹥18 双层 换算系数 0.5 0.7 1.0 1.3 1.7 2.0 2.5 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