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二十一、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江苏重污染天数比例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徐州、淮安、宿迁不仅未完成2023年目标,2024年1—9月三市细颗粒物浓度也在全省排名垫底。
二、责任单位
徐州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
五、整改时限
2026年3月底。
六、整改措施
徐州市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
推进能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推进煤电机组提标改造,完成19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
积极调整交通结构,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内河集装箱运量比2020年翻一番;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市区规模工地纳入智慧工地平台监管,推广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全电动化,开展装配式施工和“全电工地”试点;强化道路扬尘治理,进一步提升全域保洁水平;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加大餐饮油烟排放检查力度。
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严格涉气产业集群项目审批,持续推进现有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有序实施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2家水泥和4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新建“两高”项目实行联合论证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积极推进钢铁等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化解工作,全力化解落后低效产能,2025年粗钢产量较2024年下降5.5%。推进工艺设备更新,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推动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2025年,我市共26个“两新”设备更新项目获批资金9.64亿元。
(二)推进能源高效利用。贯彻落实《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科学有序推进光伏、风电、生物质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市装机的47.35%,同比提升6.85个百分点,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21%。完成23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等9家企业全部于2024年底前完成深度脱硝改造。
(三)积极调整交通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公转水” “公转铁”, 2025年,我市水路、铁路货运量同比分别2020年分别增长35%、11.3%;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2020年年均增长226%;内河水运集装箱吞吐量同比2020年增长227%。2025年8月,印发《徐州市“一市一策”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系统梳理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方向,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补贴, 2024年7月以来,累计分别补贴460万元、552万元。落实新能源车辆替代更新,2024年7月以来,累计更新公交车辆、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为100%、96.3%、99.6%。
(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市区规模工地纳入智慧工地平台监管,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共有116家建设工程接入“徐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智慧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扬尘污染报警信息闭环率99.9%。推广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全电动化,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严控燃油车辆准入,积极调动运输企业的更换意愿,对市政府批准夜间施工的项目,全力保障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24小时运输,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要求,推动新能源车使用。开展装配式施工,2024年7月至2026年1月,对96个地块提出了装配式建筑的要求,指导76个项目按照地块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保洁采取分级作业模式,同时拓展机械化作业范围至慢车道、人行道,推广小型新能源车辆“水扫”和人机配合冲洗,强化路面积尘清除,机械化作业率提升至90%以上。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制定出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方案,近两年来,没有因火点问题被部、省通报;同时,积极推进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的多种形式秸杆综合利用工作,截至2025年,全市已累计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及临时收储站点1300余处,各类收储利用主体182家,全市秸秆收储能力达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近两年来稳定在96%以上。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市政府依法发布《关于修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等规范性文件,市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合力攻坚,严格监管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全市未发生涉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及群体性事件,2025年、2026年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较上年度分别下降20%、41.3%。加大餐饮油烟排放检查力度,针对城区餐饮企业多位于住宅楼下且油烟净化设施功能参差不齐、易引发信访举报和矛盾纠纷的情况,市生态环境会同市场监管、城管、资规等部门强化宣传引导、依法规范执法,2025年主城区400余家餐饮企业已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联网监控。
(五)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2025年以来,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徐州工业园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治理,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已完成并上报“一企一策”“一园一案”评估报告。不断推进贾汪家具制造、丰县板材加工等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原料替代,“十四五”期间,超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 2025年,臭氧污染天同比减少16天。2024年印发《关于开展铸造、砖瓦、玻璃、石灰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徐州市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序时稳步推进278家“四小企业”整治工作,2025年底,整治完成率90.3%。2024年启动4家焦化、2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5年底,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上述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30日)向徐州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6-80801315。
电子邮箱:xzhbdc@163.com。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