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北京市第二批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动员部署会
日期:2026-10-27 21:12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近期对我区开展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0月27日,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北京市第二批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动员部署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区委书记、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郭怀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马红寰出席。
会议指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对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延庆作为首都生态涵养区、全国第二批“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正处在全面建设最美冬奥城、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阶段,服务保障好本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抓实抓好问题整改,是我区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要提高站位,充分认清问题形势。把本次专项督察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检视生态保护成效的“试金石”,主动接受监督、全力做好配合,诚恳接受意见、认真抓好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此次督察任务。
会议强调,要全面自查,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本轮专项督察重点内容,全面梳理工作情况,主动查找问题,抓紧查漏补缺。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第二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经得起检验。实事求是准备资料,严格对照本轮专项督察调阅资料清单,抓紧梳理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严把材料报送关口,确保准确、全面、及时。深入细致做好服务,全方位、全过程与市级联络组做好对接,准确把握督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计划安排,精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严肃纪律作风,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提高效率、狠抓落实,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抓到底、见实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督察纪律、保密纪律。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联动,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保障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狠抓问题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建立“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销号式落实”的闭环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整改有成效。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行业协作和条块联动,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狠抓任务落地,把督察整改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花园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工作,在问题整改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治理效能。同步抓好森林防火、城市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品质生态环境建设。
区领导杨琬、苏礼华、胡巧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