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6-44
珠人社规〔2026〕2号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金融工作部门,市各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即日起废止《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金融局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珠人社规〔2024〕1号)。文件废止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