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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宣城市统一法律援助法相关条款适用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1.8k 阅读 314 点赞 查看原文

宣城市统一法律援助法相关条款适用

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11-02 11:20

日前,宣城市印发《关于统一法律援助法相关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就法律援助管辖等争议较多的条款进一步统一适用。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合全市工作实践,聚焦案件办理、服务供给、权利救济、监督管理等工作链条中的共性疑点难点,厘清适用边界、统一工作标尺,着力消除县(市、区)之间受案尺度差异。通知在制度设计上,统筹依法履职和人民中心双重目标,如适用法律援助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等规定,统一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司法鉴定、公证属于法律援助保障范畴而非具体服务形式,如适用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三条,统一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提出,可以由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代书服务等。

下一步,宣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将通过统一条款适用,破解实务争议,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案件受办,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