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告。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仲裁员。现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如下:
专职仲裁员:
李晓丹、时云、于星泉、关泽旭、刘前利、于千千、张钦翔、于国泽、栾岚、赵晓舒、张英霞。
兼职仲裁员:
蔡军峰,赵冀蜀,杨晓娜,刘业明,王鑫平,张姝。
特此公告。
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告。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仲裁员。现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如下:
专职仲裁员:
李晓丹、时云、于星泉、关泽旭、刘前利、于千千、张钦翔、于国泽、栾岚、赵晓舒、张英霞。
兼职仲裁员:
蔡军峰,赵冀蜀,杨晓娜,刘业明,王鑫平,张姝。
特此公告。
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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