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办函〔2021〕3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25〕1号)要求,为持续推进昆明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控制评估工作。经资料审核、现场质控核查,现将2026年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控合格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昆明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控合格医疗机构名单(2026年版)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