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我市大型商超设立并运营“食品安全阳光检测专区”的实施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减少监督抽检频次”的激励措施。对规范运营“食品安全阳光检测专区”、自检记录完整、问题处置到位的商超,我局将积极探索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在风险整体可控前提下,科学优化、适当调整监督抽检频次,充分体现“守信激励”导向,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关于“自检疑似问题送指定机构免费或低成本复核”的建议。为切实降低商超经营负担、激发企业自主自检积极性,我局将统筹协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相关合作机构,对商超“食品安全阳光检测专区”自检发现的疑似阳性、疑难样本,采取监督抽检方式进行复核,相关检测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无需商超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三、关于“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与培训,保障检测能力”的建议。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所属基层监管所,能够常态化为辖区商超提供快检方法选用、设备规范操作、检测结果精准判读、问题处置流程等技术咨询指导。市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覆盖全市“专区”检测人员的标准化、规范化免费培训与技能考核,持续提升一线检测人员专业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宝贵建言献策。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常态化监管、精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工作机制,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签 发 人:吴铁宏
承 办 人:梁玉东
联系电话:8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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