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以“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根本导向,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救助基金管理全过程,通过垫付与追偿双向发力,在用心用情做好每一起救助事故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坚持人民至上,高效垫付保民生。救助基金始终以守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将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显绩”与“潜绩”统一于民生保障。一是配合交管部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在交通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启动救助基金;二是对交管部门、事故当事人、医疗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准确完整、费用真实合规;三是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2026年以来,已累计为48起事故受害人垫付抢救费752.35万元,用“真金白银”托起生命希望,以高效行动诠释“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的政绩观。
强化系统思维,精准追偿促长效。树牢“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既解当下之急,更谋长远之策。一方面,坚持依法追偿、分类施策,通过“先协商、后诉讼”多元路径,实现垫付资金精准“回流”,截至2026年9月底,本年度已累计追偿30起垫付事故,收回垫付资金263.69万元,保障了救助基金可持续运行。另一方面,以系统观念统筹“救急救命”与“资金安全”,主动完善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在防范风险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维护基金良性运转中彰显“既重显绩更重潜绩”的政绩观。
下一步,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持续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基金“垫得出、追得回、可持续”,以实干担当筑牢民生底线,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更有温度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