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注销公告

2026/10/11 6.0k 阅读 464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车用气瓶,见附表)已超过法定的定期检验期限,未办理设备停用或者注销手续。我局于2026年4月9日,发布《督促莱芜聚能工贸有限公司等19703户企业、个人主动办理车用气瓶注销登记的公告》,并抽取部分使用主体开展了核查。截止到2026年10月10日,有19687台车用气瓶未申报定期检验或办理注销手续。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的有关规定,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下列设备的,必须依法经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手续擅自使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6号1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75678069

附件: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信息表(车用气瓶,第三批).xls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