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 2025/08/03 1.4k 阅读 117 点赞 查看原文京政发〔2025〕20号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本市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公布如下: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公报PDFPDF公报PDFPDF标签:政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