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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2026/03/31 5.7k 阅读 327 点赞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4-03 11:4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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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市监罚告〔2026〕07065号

 

华药坤泰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7户(详见附件1):

本局于2026年04月03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京门市监罚告〔2026〕07065号-0707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你(单位)因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税务状态显示为“非正常”或“非正常注销”。2026年02月02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你(单位)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北京市市场监管数据中台”,你(单位)未公示实际经营地址;通过企业登记档案预留电话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改)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改)第十八条第一款,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京门市监罚告〔2026〕07065号-0707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1:华药坤泰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7户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人:刘腾跃、王菁  联系电话:010-69860259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门营四区15号楼三层市场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0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