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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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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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河东区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科技局 |
2026年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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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市河东区数字经济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 |
区数据局 |
2026年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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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 |
区人社局 |
2026年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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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教育局 |
2026年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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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卫生 健康委 |
2026年 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