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动漫手办生产车间项目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示期满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示期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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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动漫手办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张环慈审 〔2026〕 3号 |
张环慈审〔2026〕3号关于《动漫手办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张家界铸魂造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