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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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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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我市于2023年公布《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现将《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尽快出台文件,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利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7号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处(邮编:221018),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30879540@qq.com。
联系人:胡保昌,联系电话:13814449433。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