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瑞占等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16B/2025-0001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人〔2025〕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5年9月29日区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瑞占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王建生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伟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艳丽任京津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志宁任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宝恒、张伯杰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精武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鸿杰、段少华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聘,试用期一年);
梁志东任海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金亮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景奎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谦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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