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责令戴家明等11名人员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决定的公告

2025/07/13 1.9w 阅读 155 点赞

经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核查,戴家明等11名人员(详见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我单位于2025年6月7日通过《楚雄日报》及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催缴公告。戴家明等11名人员未按期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戴家明等11名人员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银行账号:25160295292001023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路支行

附言:(姓名)退回失业保险待遇

经办机构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0878-3369817

特此公告。

附件:戴家明等11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未退款人员名单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