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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教科所】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芜湖市中学生信息科技学科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6/10/13 2.0w 阅读 230 点赞

【教科所】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芜湖市中学生信息科技学科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科所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教研函〔2026〕102号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直属初中(含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青少年立足真实问题开展“做中学”实践,亲历提出问题、设计方案、动手构建、迭代优化的完整过程,激发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信息科技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推动芜湖市中学信息科技学科、人工智能教育与“悦成长”课程建设走深走实。根据芜湖市中学信息科技教科研工作计划,将开展2026-2027学年芜湖市中学生信息科技学科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初中在校学生。

二、活动主题与设计要求

1.活动主题:做中学——“我和我的智能体”的故事。

围绕“我”在日常学习、生活、社会参与中真实遇到的问题或兴趣点,设计并制作一个属于“我”的智能体(如学习助手、生活助理、信息查询、情感陪伴、问题求解、决策支持、创作辅助、AI 教练、虚拟学伴等),用技术讲好“我”与智能体共同成长、协同做事的故事,鼓励在真实情境中体现初中生的观察、思考与创造。

2.设计要求:以创新为导向,注重“做中学”的过程与体验,突出问题驱动与计算思维。作品应以软件实现的智能体为主体(如智能对话、知识问答、自动化任务处理、生成式应用、智能推荐、AI 辅助创作、智能体流程编排、提示词工程化应用等),可结合必要的硬件(如传感器、微控制器、机械结构、可穿戴设备、外接舵机/屏幕/语音模组等),围绕真实问题进行设计与实现。鼓励将大语言模型、语音/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智能体框架与工具链、数据可视化等新技术恰当地运用于作品创作中,作品应积极向上,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数字伦理意识。

3.作品材料:可包括可运行的智能体应用(程序/小程序/网页应用/对话机器人/智能助手等)、智能体开发过程文档(提示词设计、流程图、思维链记录、迭代反思等)、现场演示视频、解说视频与汇报讲稿等。鼓励在作品文档中清晰记录你提出问题、设计方案、构建、调试、迭代优化的全过程,体现“做中学”的反思与成长。

三、活动形式

1.本次活动不安排现场制作环节,采取“集中汇报 + 现场评分”的形式。建议小组合作完成,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体现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多学科融合。小组成员不超过 2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提交材料以智能体作品、视频解说及设计文档为主。

2.作品集中汇报展示:由该组中推选一名学生汇报。可以围绕智能体的角色与定位、问题与解决方案、设计与实现过程、特别技能、学习体会与成长故事等方面展开,鼓励以“讲故事”的方式呈现。每件作品汇报时间为 8-10 分钟,鼓励配合视频、应用演示、流程图等丰富表现手段。

3.评分:评委根据汇报展示与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四、活动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分级举办相应的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活动,区级可自行设奖。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数不超过5 件,各直属学校报送作品数不超过2 件。

2. 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1)、与参评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要求每表均需提交 Word 版和纸质盖章扫描版各一份,统一发送至邮箱:1026462706@qq.com。

(2)作品申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1 月 30 日。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活动开展办法与标准

1. 活动开展办法

芜湖市教科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15%、25%和40%的比例分别设立市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活动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智能体设计

与实现(30)

实用价值

与创意特色(30)

展示汇报

(30)

现场答辩

(10)

总分

(100)

智能体能够稳定运行;核心算法清晰,智能性体现充分;人机交互自然,提示词/流程/知识库/模型调用等设计合理;可结合必要的硬件实现有效输入输出。

作品聚焦真实问题,价值导向积极,体现对学习、生活、社会参与的促进作用,具备可用性与可推广性;立意新颖,表达方式独特,能用技术讲好“我和我的智能体”的故事,体现初中生特有的视角与思考。

条理清晰,注重团队协作;

故事性与表达力强,技术演示流畅;

能反思迭代过程,体现“做中学”成长。

能准确阐述智能体设计与实现思路,清楚说明所用提示词、流程与技术的真实作用;从容应对评委提问,表述清楚,体现对技术的真实理解与“做中学”的反思。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视频、设计文档、智能体等作品材料的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可适当安排学生观摩。

2. 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原创,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

3. 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保障学生在活动途中的安全。带队教师交通费、误餐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芜湖市中学生信息科技学科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评作品推荐与作品推荐汇总表.docx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6 年 10 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